繳納社保的險種里面會有失業險,在失業之后勞動者可以去申請失業金,得到失業金的補助緩解自己暫時性的失去了工作的壓力。而得到的失業金數字是多少令人好奇,那么,失業金如何計算?小編告訴我們要看實際情況。
失業金如何計算
1、雖然《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但是這個只是框架性的,各地尚需據此結合當地具體情況制定自身的操作細節,各地的操作細節不一樣
只能說你是滿三年不滿四年的繳費時長,至于說具體能領多長時間的失業金,需要對應當地政策判斷。建議在上班時間撥打12333
電話咨詢或者登錄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當地具體政策。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各省的失業金給付標準等也是有出入的,甚至差別很大
2、申領失業金是有條件限制的,須符合領取條件方可,尤其注意第二款的要求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計算。
1年?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2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3個月;
2年?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3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6個月;
3年?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4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9個月;
4年?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5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2個月;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1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金如何計算?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夠領取到失業金,只有被單位開除且有理由的人才能夠申請到失業金,具體失業金申請要詢問當地的社保局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