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由政府負責建立失業保險基金,。那么婁底失業金領取標準具體是怎樣的?去看看吧!
婁底失業金領取標準
城鎮戶口的參保對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不滿1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滿1年的,可按規定享受下列失業保險待遇:
1、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門診醫療費領取標準:每月按本人月失業保險金5%;
3、住院醫療補助金領取標準:累計不超過本人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總額;
4、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領取標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以其生前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計發)。
申領婁底失業保險金流程
【辦事地址】:婁底社保局或各區、縣社保分局
【監督電話】:0738-12333
領取婁底失業金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1、按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并累計繳費滿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的。
【備注】:非本人意愿辭職是指終止勞動合同,或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開除、除名、辭退的。但下列情形之一即使即使勞動者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亦屬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a、在試用期內;
b、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c、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備注】:農村戶口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參保每滿1年,按當地1個月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金,但最多不超過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的總和。
婁底失業金領取期限說明
1、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最長不超過12個月;
2、滿5年不足10年的:最長不超過18個月;
3、繳費滿10年以上的:最長不超過24個月。
怎么領取婁底失業保險金?該如何操作?
只要符合條件的參保人攜帶規定資料到戶籍所在地社保機構辦理領取手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