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濟南穩崗補貼申報已經開始了,具體到哪一天呢?想必你也很想知道吧,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日前,記者從濟南市人社局獲悉,2017年度企業穩崗補貼開始申報。凡符合申報穩崗補貼條件的企業在完成勞動合同備案和取得《足額繳費證明》后,應在10日內遞交穩崗補貼申報材料。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遞交稽核申請、申報材料的,視為放棄申報資格。據了解,申報日期截至5月31日。
通知對于補貼標準也進行了明確。按照企業及其職工2017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40%發放穩崗補貼。此外,對兼并重組、節能減排、主輔分離、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按照企業及其職工2017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發放穩崗補貼。
延伸閱讀:山東穩崗政策
山東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高新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局相關處室單位,各相關企業:
現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做好新形勢下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的通知》(魯人社發〔2015〕55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一并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認真落實。
一、具體補貼標準。對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能、節能減排、主輔分離、兼并重組5類困難企業,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其他企業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40%給予穩崗補貼。
二、申報審核流程。(一)符合條件的企業于每年度5月底前,將穩崗補貼申請材料報送參保繳費地的縣(市)區或市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縣(市)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于10個工作日內報送市社保局失業保險處(市中區站前路9號,濟南政務服務中心二樓社保服務大廳29號窗口)。度符合條件的企業于2015年12月31日前申報。其中,未取得上年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證明的企業,上報材料時只報送稽核申請。(二)市社保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收到企業(或縣級轉來企業)申請及相關資料,經勞動關系、稽核機構認定后,在20個工作日內對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材料進行初審,將符合條件的補貼企業和補貼數額花名冊及相關資料報市人社局審核。(三)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成穩崗補貼聯合審核工作辦公室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復審,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補貼金額在市人社局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四)市社保局根據公示無異議的企業名單及數額,及時向市財政局申請資金,市財政局在10個工作日內撥付穩崗補貼資金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賬戶,由經辦機構將資金撥付到企業賬戶。
三、工作職責分工。穩崗補貼工作政策性強,涉及企業多,審核任務重,需要各職能部門各盡其職,各負其責。為做好穩崗補貼落實工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成立由局勞動關系處、失業保險處和市社保局失業保險處、征繳處、稽核處、基金管理處、局信息網絡中心等職能部門組成的聯合審核工作辦公室,審核辦公室設在局失業保險處,具體組織協調落實工作。根據職責分工如下:局失業保險處負責研究擬定穩崗補貼政策的落實意見,會同相關處室做好審核及公示,并加強監督管理;局勞動關系處負責上報企業上年度期初期末勞動合同簽訂履行、職工人數、裁員人數和原因等情況的審核工作;市社保局失業保險處負責相關企業穩崗申請材料的受理、初審及匯總和報表管理等工作,市社保局征繳處負責上報企業失業保險費繳費情況和參保人數審核認定工作;市社保局稽核處負責上報企業上年度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稽核認定工作;市社保局基金管理處負責向市財政局申請穩崗補貼資金及發放工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信息網絡中心負責穩崗補貼發放程序設計和有關企業數據的提供核實工作。
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是穩定就業形勢、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政策。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履職盡責,廣泛深入宣傳,主動協調配合,認真做好穩崗補貼政策的落實工作。各相關企業要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申報材料,防止弄虛作假,騙取穩崗補貼經費。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反饋。
本通知自2015年11月23日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濟南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