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失業金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湖北省失業金辦理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2.所在單位出具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證明
3.近期免冠登記照2張
溫馨提示
1、失業備案: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在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身份證復印件、檔案、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以及給予失業人員的經濟補償金或一次性安置費等相關資料,報當地勞動就業管理局辦理失業備案。
2、失業登記:職工在中斷就業后,本人應在60日內到當地勞動就業管理局辦理失業保險登記,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的,視為自動放棄。
湖北省失業金辦理流程
當地勞動就業管理局自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當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符合享受失業保險金條件的當即辦理申領發放手續。
湖北省失業金發放標準
襄陽市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確定。
注意事項
辦理地點:襄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檀溪路160號
電話:(0710)3606600
辦理地點:襄陽市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長虹路23號
辦理地點:襄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機關后勤中心
地址:復聰路2號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