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1.被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前,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金發放標準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為市、縣企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的65%,但應高于本市、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辦理材料
1.培訓后持培訓證明
2.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3.身份證
4.戶口簿
5.1寸免冠照片3張
辦理流程
1.失業人員持原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身份證、戶口簿、《培訓通知書》,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市失業保險和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失業待遇審核科報到,參加失業人員職業指導培訓。2.培訓后持培訓證明、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身份證、戶口簿、1寸免冠照片3張,到市失業保險和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失業待遇審核科辦理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
3.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自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的次月起領取失業保險金。
4.失業人員被批準領取失業保險金后,本人應在次月的10--15日(雙休日、節假日順延)持身份證到市失業保險和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失業待遇審核科辦理失業保險金的簽領手續。
5.簽領后,每月月底,可持已辦理的農行存折到農業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注:失業人員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簽領手續的,未簽領月份的失業保險金視作放棄,不予補領。
辦理地址
辦理地址:
淮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陳洞南路56號
淮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劉家山路36-1
電話:(0554)6664033
淮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保服務大廳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區
淮南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覽
辦理時限
辦理時限:
10-15個工作日
領取期限
累計繳費年限,享受期限
滿1年不足2年,3個月
滿2年不足3年,6個月
滿3年不足4年,9個月
滿4年不足5年,12個月
滿5年不足6年,14個月
滿6年不足7年,16個月
滿7年不足10年,18個月
滿10年不足11年,19個月
滿11年不足12年,20個月
滿12年不足13年,21個月
滿13年不足14年,22個月
滿14年不足15年,23個月
滿15年及15年以上,24個月
再次失業者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如何計算?
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按其重新就業后的繳費時間核定其本次應當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限,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期限可以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