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起,我市將使用失業保險基金鼓勵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符合條件的企業,每年可一次性享受穩崗補貼,補貼標準初步按40%、30%、20%執行。”市人社局失業保險所相關人士在提到此次以失業保險基金促進穩定就業崗位時特別提起:“新政實施之后,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可根據失業保險基金使用情況調整穩崗補貼比例。”
相關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全市有參保企業3558家,企業參保職工19.9萬余名。隨著“使用失業保險基金鼓勵企業穩定就業崗位”這一政策的實施,大部分參保企業和職工將因此獲得補貼。
什么樣的企業可以享受補貼?對此,市失業保險所工作人員解釋相關規定:享受穩崗補貼政策的企業必須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每年可一次性享受穩崗補貼,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穩崗補貼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一名工作人員手拿紅頭文件,具體解釋了此次補貼的具體要求:對于上年度采取措施穩定就業崗位且無裁員的企業,可按照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40%給予穩崗補貼;上年度采取有效措施穩定就業崗位,裁員率低于本地登記失業率1個百分點的企業,可按照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30%給予穩崗補貼;上年度采取有效措施穩定就業崗位,裁員率低于本地登記失業率不足1個百分點的企業,可按照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20%給予穩崗補貼。
按照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每年5月向參保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初審合格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在全國乃至全市經濟呈現經濟下行的壓力下,首推此舉,業界人士認為:使用失業保險基金鼓勵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是完善失業保險功能,減少失業,支持企業穩定發展的重要舉措。
另據了解,此前我市曾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兼并重組、化解過剩產能、淘汰落后產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