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成都市人社局獲悉,日前,成都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將穩崗補貼范圍從原“三類企業(兼并重組企業、化解產能嚴重過剩企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補貼標準為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在本市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據悉,2015年4月,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2015年7月,四川省政府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2015年8月,成都市政府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為更好地發揮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促進就業作用,激勵企業承擔穩定就業的社會責任,結合成都市實際,印發了《關于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財政局《關于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在市政府文件的基礎上,結合成都市實際,將穩崗補貼范圍從“三類企業(兼并重組企業、化解產能嚴重過剩企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并在申報條件、補貼標準、申報材料、流程等方面進行了完善和細化。
成都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申報對象是成都市所有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可申報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申報條件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申報時無欠費;二是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上年末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三是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
記者了解到,補貼標準方面,企業享受穩崗補貼標準為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在本市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符合條件的企業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次穩崗補貼,且僅限當年申請。在本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裁員率低于末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應于2015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已按《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享受穩崗補貼的企業同一年度不得重復享受。
申報流程是怎樣的呢?據悉,符合條件的企業持《成都市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申報表》、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向失業保險參保地的市本級或區(市)縣就業服務管理局書面申請穩崗補貼。受理申請的市本級或區(市)縣就業服務管理局通過社保信息系統對申報企業的參保情況、裁員率、補貼金額進行比對審核后,及時將補貼資金一次性劃入企業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