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創業的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可以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了。近日,湖南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促進就業預防失業工作的通知》,長期以來主要用于“保生活”的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范圍,將擴大到穩促進就業預防失業。
費率下調,待遇提高
通知指出,從3月1日起,全省失業保險費率統一由現行的3%降至2%,其中: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由原來的2%降至1.3%,個人繳費比例由原來的1%降至0.7%。如果企業社保的繳費基數是4000元,這也意味著單位少繳40元/人/月,個人少繳12元/月。
而從今年7月1日起,失業保險金標準將由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提高到85%。以長沙城區為例,長沙市城區目前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是1390元,那就是說,7月1日后,城區失業人員的月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1181.5元,較之前的1112元,每月可多領69.5元。
企業不裁員少裁員可獲穩崗補貼
湖南省人社廳介紹,對于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的用人單位,失業保險基金將會給予一定穩崗補貼,以用于用人單位開展職工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崗位補貼以及繳納社會保險費等。
省人社廳要求,對符合政策范圍和基本條件的企業,在企業實施兼并重組、化解產能過剩和淘汰落后產能等工作期間,可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
對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的其他用人單位,可按照不超過該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繳費總額的40%給予穩崗補貼。
允許自主創業的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實現創業,領取營業執照的失業人員,可以將其未領完的失業保險金一次性發放作為創業扶持資金,以支持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自主創業,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
在確保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失業保險基金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可以對生產經營特別困難的企業,允許在一定期限內緩繳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困難企業緩繳失業保險費,可先由參保單位提出申請,統籌地區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審核意見,提交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簽訂緩繳協議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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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不能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金到底能領多久呢?記者昨日了解到,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不滿1年,不領取失業保險金;滿1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4個月,以后每增加1年增加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就業的,剩余的失業保險金停止發放。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期間應領取而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