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參保人領取失業保險金需符合什么條件?
答:參保人領取失業保險金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需提醒申請人注意的是: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未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無繳納失業保險欠費記錄并已辦理停保手續方可辦理。
珠海參保人領取失業保險金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領取失業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珠海市失業保險待遇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原件(港澳臺人員出具《來往內地通行證》);
3.《就業失業登記證》(應注明失業性質及解約時間);
4.本人市民卡(無市民卡的提供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華潤銀行、廣發銀行、光大銀行之一的存折或借記卡)。
新條例實施后,珠海失業保險金標準如何?答:失業人員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級以上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計發。目前珠海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1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