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機構】: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咨詢電話】:12333
【受理期限】:辦理失業登記60日內
【領取期限】:最長24個月(具體期限視參保時間而定)
深圳失業保險金申請資料
1、填寫《深圳市失業保險金申領審核表》;
2、深圳市失業登記證復印件(驗原件);
3、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
4、工、農、中、建四家國有商業銀行中任一家銀行個人活期儲蓄存折(戶名帳號頁)復印件(驗原件);
5、屬市外調入的,須提供調入深圳市前連續工齡的檔案材料。
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如何辦理?
1、員工在失業登記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后60日內,到深圳市社保機構失業保險部門辦理申領手續;
2、當月申領的員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經審核符合領取條件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不符合領取條件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申領失業保險不予受理決定書》;
3、社保機構基金償付部門復核并通過銀行于次月10日前支付失業保險待遇。
一次性申領失業保險金流程
【申領條件】:申請人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自主創業的
【所須資料】
1、填寫《深圳市失業救濟金一次性申領審核表》;
2、提供失業證、營業執照或申請人作為主要股東的出資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申辦流程】
1、填寫并提交上述資料;
2、資料不齊全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申領失業保險待遇補齊材料通知書》,不在受理范圍或材料不能補齊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申領失業保險待遇不予受理決定書》;
3、資料齊全并符合條件的,在次月15日前通過銀行支付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