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領取失業金申請
根據上海失業保險政策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期滿時,距法定退休年齡兩年或不足兩年,經就業服務機構多次職業介紹,確屬非本人主觀原因不能重新就業的失業人員可以申請延長領取失業金。那么應該如何辦理呢?具體怎樣操作?
【受理地點】: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失業保險申領窗口
【咨詢電話】:021-12333
延長領取失業金申請辦法
申請條件:領取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期滿時,距法定退休年齡兩年或不足兩年,經就業服務機構多次職業介紹,確屬非本人主觀原因不能重新就業的失業人員。
申請資料:
1、勞動手冊;
2、戶口簿;
3、本人書面申請;
4、《延長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審批表》;
5、特殊工種還須持有《有關曾經從事特殊工種工作的失業人員證明》;
6、身份證;
7、實名制銀行結算戶存折。
申請流程: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延長領取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審核通過的,失業人員憑領取失業保險金時的銀行存折,在規定的日期(一般為每月15日左右)到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申領未通過的,工作人員當場告知不能領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