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失業保險政策嚴格遵循國家及山東省方針政策,其主要目的就是確保青島失業人員失業期間基本生活,促進再就業。為了進一步完善青島失業保險制度,青島社保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與時具進的調整相關政策,比如降低失業保險繳費費率等。本專題為你帶來青島市失業保險的最新的領取條件、繳費標準以及查詢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辦理失業保險方面有幫助!
辦理條件
1.青島戶籍人員,在按月領取失業金期間,戶籍在青島市轄區內轉移。
2.青島戶籍人員,在按月領取失業金期間,戶籍轉出青島市。
3.非青島戶籍人員,申請將失業保險關系轉出青島市。
辦理材料
條件一需要以下材料:戶籍遷移證明、《就業失業登記證》;
條件二需要以下材料:戶籍遷移證明、新戶籍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接收資金的銀行賬戶信息等;
條件三需要以下材料:戶籍證明、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證明材料、書面轉移申請。
備注:
戶籍遷移證明、戶籍證明辦理地點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青島市全市派出所地址及電話(全)
辦理流程
條件一辦理流程:
1.首先失業人員到原戶籍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轉出申請;
2.然后到新戶籍所在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社保局)登記轉入。本地轉移只轉移失業保險關系,不轉移資金。
條件二辦理流程:申請人備齊資料前往原戶籍地辦理轉出手續,符合轉移條件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社保局)將個人未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按政策規定轉移至新戶籍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條件三辦理流程:申請人備齊資料前往原單位參保繳費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或失業登記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社保局)提出書面轉移申請。經審核,符合轉移條件的,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個人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按當地標準一次性劃入轉入地失業保險基金。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即時辦理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地點
市南區
辦理機構:青島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辦公室市南區辦事處
辦理地址:青島市市南區福州南路9號2樓
辦理電話:85971830
郵編:266071
市北區
辦理機構:青島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辦公室市北區辦事處
辦理地址:青島市市北區延吉路38號4樓
辦理電話:83668991
郵編:26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