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州領取失業保險金時間長短是根據失業保險繳費年限來確定,繳費時間越長領取時間越長,但最長不能超過24個月。有市民問,重新就業后再次非自愿性失業的,失業保險繳費年限怎么計算?可以累計嗎?
廣州失業保險繳費年限可累計計算嗎?
根據現行廣州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廣州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前未辦理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手續的,重新就業前后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重新就業前已辦理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手續的,重新就業后繳費年限重新計算。
【相關問題回復】
一、本人失業,不打算申領失業金可以嗎?不辦理失業金申領手續,繳費年限可累計嗎?
【回復】:可以,選擇不申領失業保險待遇的,不需辦理申領手續,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前未辦理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手續的,重新就業前后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二、因合同到期導致失業,可以申領失業金嗎?重新就業后,失業保險繳費年限如何計算,可以累計嗎?
【回復】:根據廣州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非自愿辭職可以申領失業金。重新就業前已辦理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手續的,重新就業后繳費年限重新計算,不能累計計算。
三、我在一家單位工作了2年,因為主動辭職沒能領到失業金。后來到這家單位工作3年,因合同期滿導致失業。現可以申領失業金。我想知道我的失業保險繳費年限是如何計算的?是跟以前的累計計算嗎?
【回復】:根據規定,廣州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前未辦理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手續的,重新就業前后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因此你本次申領失業金繳費年限是跟之前的累計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