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前不久,廣東省有關部門出臺了新修訂的《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其中規定農民工與城鎮職工繳費相同,女性失業期間生育可加發保險金。
前日,省人大常委會在官網發布新修訂的《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該條例已實施11年,本次為首次修訂。新版條例將于明年7月1日起施行。與現行條例相比,最重大修改為刪去“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規定,保障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同樣繳費、同等待遇”,并新增女性失業人員生育期間保障條款,規定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可申請一次性加發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本人失業保險金的三倍。
農民工與城鎮職工繳費相同
亮點:刪除“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條款。
本次《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修訂改動頗大,主要從統一制度、完善待遇、規范管理等方面作重點修訂。新條例刪除以上條款,并將參加失業保險的人員進行列舉法細化,包括“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及其雇工”等。此前,廣東省法制辦在提交草案時稱,這是為消除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差異,保證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同樣繳費、同等待遇。
為了保證基金以及支付,新條例新增了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依法保證失業保險基金的征集和失業保險待遇的支付,在失業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給予補貼。
領失業保險期間生育可加發保險金
亮點:增加女性失業人員生育期保障條款。
此次修訂,以上條例還在完善待遇上新增相關規定。如新增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領取求職補貼的規定,標準為本人失業前十二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25%,不足十二個月的,按實際月數的平均繳費工資計算,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求職補貼隨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新條例還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失業人員可享受免費的職業介紹和減免費的職業培訓。
此外,新條例第21條規定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可向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加發失業保險金,標準為生育當月本人失業保險金的三倍。目前上海、四川、天津也已實行這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