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省人社廳公布我省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失業保險的新政,從明年1月1日起,用人單位招用的農民工統一按照城鎮職工的繳費比例繳納失業保險費。農民工失業后享受與城鎮職工一樣的失業保險待遇。該政策5年內有效。
昨日,記者從南充市人社局就業促進科了解到,南充市目前正在為推行這一新政做前期工作。按以前的政策,以南充目前每月最低工資1000元為例,此地城鎮職工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后失業的,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每個月能領到700元;而與城鎮職工同樣情況的農民工失業后,只能一次領取455元的生活補助費,遠遠低于失業保險金水平。明年1月1日起,將大幅度提高農民工失業保險待遇、延長享受待遇時間,消除城鄉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