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目前社會壓力大,生活節奏快,由于工作崗位飽和,很多人面臨著失業的困境。而這些失業人群的權益如何來保障呢?為解決這一問題,相關部門推出了失業保險金來保障失業人群的基本生活。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失業保險具有如下幾個主要特點:
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為了保障有工資收入的勞動者失業后的基本生活,其覆蓋范圍包括城鎮勞動力隊伍中的絕大部分成員。
二是強制性。它是通過國家制定法律、法規來強制實施的。按照規定,在失業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內的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失業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不履行繳費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是互濟性。失業保險基金主要來源于社會籌集,由單位、個人和國家三方共同負擔,繳費比例、繳費方式相對穩定。籌集的失業保險費,不分來源渠道,不分繳費單位的性質,全部并入失業保險基金,在統籌地區內統一調度使用,以發揮互濟功能。
失業保險的覆蓋范圍很廣,城鎮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各類企業及事業單位都必須參加失業保險并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上述單位的職工也要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失業后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城鎮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業主及其雇工是否參加失業保險,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
失業保險是國家給予失業人群的權益保障,失業人群可通過申請失業保險金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