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受繩則直,劍磨礪則利。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當務之急是不折不扣貫徹新規定、落實新規定、執行新規定,下面是小編精心收集的心得體會,供大家參考!
三項機制心得體會精選一
近日,陜西出臺政策,建立干部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激發了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三項機制銜接配套,形成了系統科學的制度體系,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省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基本遵循。聽到這個消息,讓我們覺得這是特別可行的,尤其是在最基層的我們,確實深有體會。
三項機制是改革的關節點。建立干部
激勵、容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就是為了充分調動各級干部的積極性,給干事創業者撐腰,給改革創新者松綁,讓為官不為者讓位。“營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事創業環境,三項機制真是一劑良方,很及時,也非常有必要。”激勵機制既能激發干部工作熱情,又能提高干部工作效能;容錯機制既能讓干部無后顧之憂、“輕裝上陣”,又能敢闖敢試、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能上能下機制既能彌補干部管理中退出機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發干部干事創業的內生動力。三項機制是創新的保障。當前一些干部對全面從嚴治黨的理解不夠全面,不作為、慢作為、不敢為的消極心態在干部隊伍中依舊存在,并呈現蔓延之勢,更有甚者奉行“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建立三項機制,就是要鼓勵干部創新、解除干部后顧之憂、提振干部士氣,為大膽創新者松綁、為銳意改革者護航、為敢想敢干者撐腰,形成奮勇爭先干事創業氛圍。”尤其對于基層的工作來說,基層工作千頭萬緒,人員少、事情多、責任大,精力容易分散。 “三項機制”解決了年輕干部不敢、不愿去基層和基層干部流不動、不愿留、不安心的問題。
“加強激勵關愛,是讓想干事的有激情;要合理容錯糾錯,是讓敢干事的有底氣;推動能上能下,就是讓不干事的騰位子。”在基層更是如此。“三項機制”讓老實人不吃虧,他消除了干事的反而得不到重用,不干事的確不會犯錯的現象。它讓我們這個社會更加公平,也讓我們在進步的道路上更加堅定。“三項機制” 在村里也更是能用的上,它的實行,讓有人偷懶的現象逐漸減少,積極向上,你追我趕的現象逐漸增多。
三項機制心得體會精選二
隨著反腐敗和作風建設持續深入,一些政治信仰不堅定、為民服務宗旨意識不強的干部開始出現庸政懶政的現象,有了“不求無功,但求無過,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 的混日子心態,有了“干好干壞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的無為之舉,針對這些現象,陜西省出臺了“三項機制”激發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無疑是提振黨員干部信心的一劑良方。
“三項機制”分別是獎勵機制,容錯糾錯和能上能下。獎勵機制方案是把目標責任考核作為各級干部評優評先、考核獎勵和選拔重用的主要依據,還明確提出獎金分配方案由各市(區)、縣(市、區)制定,獎金應發放到人,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能吃草,讓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獎、獲重用,極大
激發了干事創業的激情和熱情;容錯糾錯是指對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履職擔當、改革創新過程中,未能實現預期目標或出現偏差失誤,但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勤勉盡責、未謀取私利的,不作負面評價,及時糾錯改正,免除相關責任或從輕減輕處理,它的建立是給干部干事創新買份“意外保險”,為了讓干部沒有后顧之憂,愿干事、想干事、敢干事;建立能上能下機制,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這樣的干事創業環境才有精氣神,這不僅可以彌補干部管理中退出機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發干部干事創業的內生動力,讓想干事的干部看到希望。“三項機制”的出臺是提振黨政干部信心的一劑良方,是針對出現的干部庸政懶政的現象,這樣的‘三管齊下’治懶獎勤機制一旦落實,將讓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職務不能靠‘保’、日子不能靠混,也讓眾多清正廉潔、愿干事能干事的干部看到希望,卸下思想包袱、勇謀善為,敢啃‘硬骨頭’,讓干事創業的領導干部真正敢作敢為,有所作為。然而這些機制還必須要落實下去,否則縱有千條萬條,不去落實就是‘白條’,只有正真落實,才能實現“三項機制”的自我價值,從而真正形成良好的用人導向和干事創業環境。
三項機制心得體會精選三
領導干部能上能下新規定的頒布,是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的重要舉措,對于促使黨員干部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進一步完善干部管理體制,具有重要意義。對此,廣大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拍手稱快,無不積極點贊。
“干部任職終身制”和“干部能上不能下”,是前蘇聯斯大林時期政治模式的產物。其典型的特點是:一方面,干部一旦任命就要干到退休,尤其是高級領導干部一旦上任就不退休;另一方面,干部達到某一職務或某一級別,只要不犯嚴重的政治性錯誤和涉嫌違法犯罪,組織就不能免職、撤職和降職使用,工作到見“馬克思”那一天。長期以來,我國也借鑒和實行這一干部人事體制,在不同時期曾發揮過積極作用,但弊端日益凸顯。誠然,一個的生命是有限的,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一個人的工作時間也是有限的,這是自然法則。“干部任職終身制”和“干部能上不能下”,不僅違背自然規律,有損人民意愿,也踐踏民主法制。
早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鄧小平親自倡導廢除了領導干部職務終身制,為改革開放和推進黨的建設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然而“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問題依然存在。 “干部能上不能下”弊端很多,一些人把當干部視為“保險箱”,“只要進了干部門,干好干壞都是黨的人”,終身就有了保障;一些人沒有當干部之前拼命干,一旦進入干部行列,工作干勁減一半,激情熱情隨著時間的推移漸漸減退,特別是在提升無望、晉級難進的時候,標準降低,意志衰退,有的怪話連篇、牢騷滿腹,有的“破罐子破摔”,有的搞權錢色交易;一些領導干部抱著“多干多錯、少干少錯、不干不錯”的心態,有政不為、尸位素餐,甚至滑向貪污腐化墮落的深淵;一些單位干部超編、領導超配高配突出,干部任用長期陷入“論資排輩”的窠臼,還容易滋生腐敗。解決這些問題阻力很大,難度很大。其癥結在于“干部能上不能下” 思想觀念根深蒂固,從而導致干部隊伍良莠不齊、行政效率低下。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鐵腕反腐敗、持續反“四風”,全面協調推進“四個戰略”布局,為解決“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問題帶來了機遇,創造了良好條件。這次中央制定和實施《關于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試行)》,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反映了深化反腐倡廉建設的必然要求,是落實“三嚴三實”的實際行動,也是回應人民群眾呼聲、解決黨員干部庸懶散怠和領導干部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問題的具體措施,通過激勵、獎懲、問責等一整套制度安排,保證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導向和制度環境。
木受繩則直,劍磨礪則利。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當務之急是不折不扣貫徹新規定、落實新規定、執行新規定,切實從嚴管好用好領導干部。各級黨委要始終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人用人標準,把那些忠誠、干凈
、敢于擔當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來;把那些政治上不守規矩、廉潔上不干凈、工作上不作為不擔當或能力不夠、作風上不實在的領導干部堅決進行組織調整。只有這樣,才能增強干部隊伍活力,才能有效遏制腐敗,才能贏得人民群眾的支持,不斷譜寫黨的建設新篇章,開創從嚴治黨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