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辦公廳發出《關于認真學習宣傳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的通知》,強調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黨全國的重要政治任務。以下是小編帶來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心得體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十八屆六中全會心得體會(一)
我們黨抓黨的建設,很重要的一條經驗就是不斷總結歷史經驗和成功做法,結合新的形勢任務和實踐要求加以創新。繼承和創新有機統一,也是《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最鮮明特點。兩份文件在繼承寶貴經驗中弘揚了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又在深刻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新經驗新舉措中升華提高,體現了鮮明的政治性、
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在起草兩個文件之初,就強調,要總結運用黨內政治生活歷史經驗,發揚光大優良傳統,同時緊跟時代前進步伐,深化對黨內政治生活規律性的認識,善于以新的經驗指導新的實踐。這一要求,為制定準則、修訂條例確立了基本原則和重要遵循。
回顧1980年的《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制定于“文化大革命”結束后的特殊時期,既對當時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提出了解決辦法,又對黨在長期實踐中取得的寶貴經驗進行了歸納,具有開創性意義,其主要原則和規定至今仍然具有指導意義。例如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守黨的紀律,要講真話、言行一致,接受黨和群眾監督、不搞特權,等等,這些主要原則和規定,到今天還必須進一步重申和堅持。但是,時光流轉形勢變化,新形勢下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既要堅持過去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規定,也要結合新的時代特點與時俱進。
新的準則、條例決不是要替代老的準則、條例,而是在堅持其主要原則和規定的基礎上,總結新實踐新經驗、針對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新規定。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采取一系列新的舉措加大管黨治黨力度,針對一些黨員干部包括高級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堅定、黨的觀念淡漠、對黨不忠誠、脫離群眾、紀律松弛、濫用權力甚至腐化墮落等突出問題,堅持正風肅紀、標本兼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著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層層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取得了突出成效和大量經驗。同時也要看到,一些矛盾問題解決了,還有一些矛盾問題解決得還不徹底或依然存在,必須繼續扎緊制度的籠子,通過完善規范、健全制度加以防范解決、防止反彈復發。
因此,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制定的《準則》和修訂的《條例》,是在長期從嚴治黨實踐基礎上提煉出來
的,既有繼承,更有創新,針對當前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了明確措施,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一些探索性舉措和成功經驗,現在通過制度固化為有章可循的規定;制度中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還要在實踐中不斷加以落實強化。新老《準則》和《條例》相互聯系、一脈相承、不可割裂,都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黨內監督必須遵循的準則。十八屆六中全會心得體會(二)
我們黨來自人民,失去人民的擁護和支持,黨就會失去根基。對于人民群眾而言,黨員領導干部的素質如何,首先看其紀律作風如何;黨員領導干部是否值得信賴,首先看其能否誠心誠意接受監督。*
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委員會第27次全體會議上交流學習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體會時強調,政法領導干部要堅持黨的優良作風,做清正廉潔的表率;要進一步強化監督意識,做自覺接受監督的表率。干部清正、隊伍清廉,司法方能清明。檢察機關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肩負責任重,面臨挑戰大。全體檢察人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要自覺擔當作風建設的引領者,帶頭講修養、講道德、講誠信、講廉恥,培養共產黨人的高風亮節,自覺遠離低級趣味。要始終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想問題、做決策,要站在黨和人民的立場上考慮。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要把家庭、家教、家風問題擺到重要位置來抓。
不受制約的權力必然腐敗。各級檢察機關黨員干部要深刻認識到,手中權力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容易出問題。而誠心誠意接受黨內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既是確保權力正確運行的根本保證,也是對干部真正的關心愛護。各級檢察機關黨員干部要增強向體內“病灶”開刀的勇氣,養成在監督下工作和生活的習慣,努力使自己成為一名黨和人民信賴的好干部。要牢記法紀紅線不可逾越、法紀底線不可觸碰,堅持
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各級檢察院黨組織要進一步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預防和減少司法腐敗。無規矩不成方圓。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為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對如何“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保持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提出了明確、具體要求。全國檢察機關的黨員干部要深入學習貫徹《準則》《條例》的各項要求,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自覺用《準則》對照思想和行動,依據《條例》積極開展監督,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和制度防線,健全檢察機關黨內監督體系,保持黨的肌體健康和隊伍純潔,確保黨章黨規黨紀得到有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