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勞動法規定,紹興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那么紹興產假工資具體發放標準如何的?紹興產假工資計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為你詳細的介紹紹興產假工資的相關知識。
懷孕和產假待遇
1、對從事繁重體力勞動、有毒有害作業或從事其他容易引起流產、早產、畸胎的特殊工種作業的女職工,應暫時調換工種或酌情減輕工作量。
2、有五名以上懷孕女職工的單位,有條件的應設立孕婦休息室。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每天享受工間休息一小時,算作勞動時間,并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加班加點;從事立位作業的女職工,其工作場所應設工間休息座位。
3、準予定期做產前檢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應算作勞動時間。
4、在本單位的醫療機構或指定的機構進行產前檢查和分娩時,其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所在單位應全部負擔。費用由原醫療經費渠道開支。
5、產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6、女職工在懷孕、產假、哺乳期間,所在單位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并保證其獲得基本工資的權利。
紹興生育保險產假待遇:
1、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7個月以上早產的,享受90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
2、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50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
3、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或者患子宮外懷孕實施手術的,享受30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
4、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15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
5、多胞胎生產的,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
6、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助產手術的,增加7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
紹興生育保險生育津貼標準:
1、女職工生育津貼以本人生育或流產時上月繳費工資為基數,由社保經辦機構計算并負責發放。在計算生育津貼時,每月按30天為標準。
2、女職工未參加生育保險的,以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月平均工資高于市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市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計發;月平均工資低于市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市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