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勞動法規定,襄陽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那么襄陽產假工資具體發放標準如何的?襄陽產假工資計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為你詳細的介紹襄陽產假工資的相關知識。
因為我國法律規定,女員工在懷孕期間,用人單位是不能予以辭退的。這一期間的女員工能夠享受帶薪產假。很多用人單位因為不愿意承擔這一成本,就在雇傭上有所偏好。但是作為女性,不僅要知道自己的帶薪產假是怎樣構成的,還要知道自己在產假期間能拿到的工資標準是怎樣的!
保胎假
保胎假不是所有懷孕女員工都能享受的,這需要醫院開局的證明。也就是說,當孕婦懷胎狀態不是很好的時候,或者因為工作狀態不利于胎兒的生長,需要休養的時候,可以申請這個保胎假。這一階段的工資是按照“病假標準”結算的。
產前假
這個是孕婦已經到了7個月以上,本人申請批準之后休的假。這個階段的工資發放標準是每個月發放的80%來算的。而且,這個假期能休到2個半月。
產假
產假一般有98天。如果是晚育人員可以多申請休息一個月,如果是多胞胎,每多一個孩子就能多休息半個月。在休產假期間,還可以領取到生育津貼,不過領到多少還是跟社保的繳納基數有關。這個生育津貼與工資的算法不一樣,那一個更高最終到手的就是哪一個。
哺乳假
在生產之后,產婦可以根據自己餓實際情況決定是否休哺乳假,哺乳假最長的是6個月,工資發放是標準工資的80%,如果想要延長假期,就是按照70%發放。
這里再強調一下,懷孕不等于失業。休產假是每一個女性員工的合法權利,如果用人單位因為你懷孕而辭退你,這時候是可以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合法權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