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勞動法規定,馬鞍山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那么馬鞍山產假工資具體發放標準如何的?馬鞍山產假工資計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為你詳細的介紹馬鞍山產假工資的相關知識。
休假期間視作出勤,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計算公式:產假工資=平日正常工作工資x100%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相關單位:
現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調整職工生育津貼發放標準的通知》(皖人社發〔2016〕5號)轉發給你們,并就做好我市女職工生育津貼發放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符合國家省計劃生育政策和我市生育保險政策規定的,按0.5%費率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女職工除享受5個月生育津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發生育津貼:
1.符合醫學指征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發半個月生育津貼;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發半個月生育津貼。
職工月生育津貼標準按照參保職工生育當月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計發,月繳費平均工資低于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由用人單位補足生育津貼差額。
按0.25%費率繳納生育保險費用人單位的,生育保險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貼,其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
二、用人單位在參保女職工辦理出院后60天內,攜帶《馬鞍山市職工生育津貼審批表》到市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生育津貼手續,并提供下列材料:
1.職工本人的身份證;
2.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屬于計劃內生育的證明;
3.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醫學證明;
4.審核過程中遇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其他補充材料。
三、市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完善經辦流程,加強政策宣傳,認真做好參保女職工生育津貼發放工作,保障女職工待遇享受。
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馬鞍山市財政局
產假規定
馬鞍山產假(女方):158天
馬鞍山陪產假(男方):20天
產假規定:
1.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六十天;
2.男方享受十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二十天。
3.職工在規定的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產假天數
基本產假:98天+60天
產假辦理
辦理材料
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和獨生子女證
辦理地點
直接咨詢公司的人事部門并辦理
溫馨提示:
1、申請哺乳假需要提供出生證
2、《獨生子女證》應在子女出生后3個月辦理
3、獨生子女證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
4、按國家規定正常生產的女職工有權力享受產假、哺乳假,應視為正常出勤,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苛扣其工資、福利、補貼以及考勤獎金,不影響晉級、調工資,并計算其工齡,反之則違反國家勞動法,侵害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可到相關部門舉報并申請勞動仲裁。
懷孕和產假待遇
1、對從事繁重體力勞動、有毒有害作業或從事其他容易引起流產、早產、畸胎的特殊工種作業的女職工,應暫時調換工種或酌情減輕工作量。
2、有五名以上懷孕女職工的單位,有條件的應設立孕婦休息室。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每天享受工間休息一小時,算作勞動時間,并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加班加點;從事立位作業的女職工,其工作場所應設工間休息座位。
3、準予定期做產前檢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應算作勞動時間。
4、在本單位的醫療機構或指定的機構進行產前檢查和分娩時,其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所在單位應全部負擔。費用由原醫療經費渠道開支。
5、產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6、女職工在懷孕、產假、哺乳期間,所在單位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并保證其獲得基本工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