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勞動法規定,張家口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那么張家口產假工資具體發放標準如何的?張家口產假工資計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為你詳細的介紹張家口產假工資的相關知識。
休假期間視作出勤,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計算公式:產假工資=平日正常工作工資x100%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照八成發;
第三,產假領生育生活津貼;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另外,在產前檢查時,《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第三款中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單位不應當以此為理由扣發職工工資。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張家口市最新產假哺乳假多少天2018,張家口市產假工資發放標準生育津貼一覽
必須享受的假:
1、產假:
國家規定98天+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工資待遇: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兩者就高領取。
2、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3、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4、上班哺乳假:
哺乳假是指媽媽在寶寶出生后的一年,在工作日內,每天有兩次0.5小時的授乳時間,每天合共1小時,可以合并使用,也可以分開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工資待遇:
女職工1小時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工資照發,不應減少,而且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
可以請的假:
1、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工資待遇: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2、哺乳假: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
哺乳假天數:
1、生育第一個子女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哺乳假6個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照發(發至子女滿14周歲)。
2、生育第二個子女,哺乳假3個月(按計劃生育條例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3、有條件的單位,也可給獨生子女的女職工哺乳假一年(包括產假),哺乳假期間工資照發,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
工資待遇:
請3個月、6個月哺乳假的工資,均按本人基本工資加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的80%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