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范圍
生育保險基金的支付范圍:
(一)生育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三)生育津貼;
不納入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
報銷標準
1、人工流產報銷210元,放環術報銷200元;
2、16周以內引產術報銷1000元,16周以上引產術報銷1800元;
3、藥費限額中的正常產藥費限額報銷200元;
4、剖宮產報銷450元;
5、16周以內及以上引產仍分別報銷100元和150元。
蘭州生育保險產假待遇和生育津貼標準
蘭州市生育保險男職工的報銷標準
報銷條件
生育醫療費用指女職工在孕產期內因懷孕、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包括診治妊娠合并癥、并發癥的醫療費用。
計劃生育醫療費用指參保的職工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實施人工流產術或者引產術、輸卵管或者輸精管結扎以及復通手術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報銷材料
1、《蘭州市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
2、《生育保健服務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3、嬰兒出生或死亡證明、流產證明和本人IC卡及醫療單據等。
報銷流程
參保女職工生育或流產醫療終結后,由用人單位填報《蘭州市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并持當地計劃生育部門核發的《生育保健服務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醫院出具的嬰兒出生或死亡證明、流產證明和本人IC卡及醫療單據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生育保險待遇手續;經審批后,由用人單位或本人持IC卡到商業銀行各網點統一領取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