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生育保險的報銷條件是什么?
1)參加生育保險累計繳費滿一年的職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方可享受待遇。
2)男職工所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如其配偶家居農村從事農業生產勞動且生活困難的,在生育時,可由生育保險基金按職工上一年度工資給予一個月的生育補助費。
參加生育保險后可享受哪些醫療待遇?報銷標準是多少?
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并按時繳納生育保險費,該單位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及醫療費待遇。
1) 生育津貼: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后產假期間由醫保局按本人生育或流產當月生育保險繳費基數計發生育津貼。
2) 生育醫療費:女職工計劃內生育的醫藥費等符合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定額支付。
3) 正常產900元
4) 難產1200元
5) 剖宮產2500元
6) 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300元,滿4個月以上流產7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200元。
辦理生育醫療費用報銷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1) 提供加蓋醫院公章的費用清單及病歷復印件、收據原件;
2) 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
3) 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單位證明材料;
4) 結婚證復印件;
女職工在生育期間是如何修產假?
1)女職工生育順產為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2)晚育(23周歲零9個月以后生育)并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產假在國家規定90天的基礎上增加90天(共計6個月)。
3)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予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30天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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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報銷流程,是指用人單位及職工本人就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等費用,男職工在配偶生育期間的看護假假期津貼,向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基金報銷的一個程序。
1、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參保職工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
(3)產前檢查費和生產費用,當事人攜帶結婚證、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開具的計生證明到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直接刷卡結算。
(4)申報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貼,需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并加蓋單位公章,提供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孩子的)、出院小結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間的工作日前往市醫保中心生育科辦理申報手續。(相關手續應在分娩后一年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