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分娩或流、引產的女職工、配偶分娩的男職工。
一、女職工申領生育津貼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生育前連續(xù)繳費滿10個月以上(補繳時間不計算)且繼續(xù)繳費的。
二、男職工申領護理假工資
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政策生育的第一個或第二個子女;
配偶生育前男職工已連續(xù)繳費滿10個月以上(補繳時間不計算)且繼續(xù)繳費的。
辦理材料
一、女職工申領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妊娠分娩所需資料
1社會保障卡(醫(yī)療保險卡)復印件;
《醫(yī)療費收據(jù)》原件;
《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出院小結》復印件(住院患者提供)、《手術記錄單》復印件(門診患者提供)(醫(yī)療資料復印件每頁須加蓋醫(yī)療機構證明印記,如:病歷復印專用章);
《參保單位賬號表》、《女職工分娩生育津貼申領表》;
《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一孩生育登記單》或《二、多孩生育登記單》原件及復印件(《二、多孩生育登記單》需標明生育的第幾個子女或出具生育第二個子女證明;取消一孩生育指標的地區(qū)由當?shù)剜l(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一孩生育證明或辦理《流動人口一孩生育登記單》)。
(二)女職工流產、引產、計劃生育手術所需資料
社會保障卡(醫(yī)療保險卡)復印件;
《醫(yī)療費收據(jù)》原件;
《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出院小結》復印件(住院患者提供)、《手術記錄單》復印件(門診患者提供)(醫(yī)療資料復印件每頁須加蓋醫(yī)療機構證明印記,如:病歷復印專用章);
《參保單位賬號表》、《女職工流產、引產生育津貼申領表》;
辦理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的需出具《計劃生育手術證明》復印件或《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辦理引產的需出具《批準終止中期以上妊娠證明》復印件。
二、男職工申領護理假工資
社會保障卡(醫(yī)療保險卡)復印件;
《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一孩生育登記單》或《二、多孩生育登記單》原件及復印件(《二、多孩生育登記單》需標明生育的第幾個子女或出具生育第二個子女證明;取消一孩生育指標的地區(qū)由當?shù)剜l(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一孩生育證明或辦理《流動人口一孩生育登記單》);
《參保單位賬號表》、《男職工護理假工資申領表》。
辦理地點
所屬醫(yī)保局
辦理時間
每月1日-15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治療終結或分娩后三個月內,由單位經(jīng)辦員持相關資料到所屬醫(yī)保分局辦理申領手續(xù);
2.工作人員對參保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即時進行待遇核定,打印《生育生活津貼給付表》或《男職工護理假工資給付表》交單位經(jīng)辦員;
3.向市財政局請款后,將津貼費用撥付到參保單位,由參保單位發(fā)放給參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