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園區生育保險報銷流程是怎樣的呢?想必大家也很好奇吧,快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蘇州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在蘇州職女職工妊娠后,按以下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并享受生育保險有關待遇:
⑴開具聯系單。女職工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及用人單位開具的《職工婚育證明》(流動人口須同時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配偶居民身份證),到所在街道或社區計生部門辦理生育登記手續。計生部門審核確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出具《生育保險聯系單》,并錄入計生信息系統。
“所在街道或社區”是指:戶籍在滄浪區、平江區、金閶區、高新區、吳中區、相城區的參保職工,為戶籍所在街道或社區;戶籍在上述范圍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圍以內的參保職工,為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區;戶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上述范圍以內的參保職工,為單位所在街道或社區。其中,滄浪區、平江區、金閶區的辦理地點為所在社區,高新區、吳中區、相城區的辦理地點為所在街道(鎮)。
⑵圍產保健檢查。女職工持本人《職工醫療保險證》、《職工醫療保險病歷》、《社會保險卡》(以下統稱就醫證卡),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圍產保健檢查,并在首診醫院建立《圍產保健卡》。圍產保健檢查費按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直接劃卡結付。
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
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女職工持本人就醫證卡和《生育保險聯系單》到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經醫院審核,并通過醫保系統與參保繳費數據、計生部門登記備案數據核對,確認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資格的女職工,其各項生育保險待遇按以下辦法結付:
生育醫療待遇:經治醫生填寫《參保職工生育與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告知單》,并經女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女職工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后結賬時,由定點醫療機構打印其生育費用明細結算單。女職工只需向定點醫療機構現金支付自費費用,其余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并發癥醫療費用,由市社保中心與定點醫療機構于次月結算后按規定結付。參保職工因疾病、宮外孕、葡萄胎終止妊娠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按醫療保險規定劃卡結付。
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符合享受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條件的女職工,應在產后費用結付6個月內,持本人就醫證卡、居民身份證、出院小結、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到單位社保關系所在的市、區社保經辦機構生育保險部門(以下簡稱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申領手續。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后,打印《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結付表》,女職工簽字確認后領取補貼金額。
生育津貼:市社保中心與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結付生育醫療費的次月,經市社保中心工傷生育保險科審核確認,生育津貼在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費結算表》中列支,并直接撥付至用人單位。
在非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女職工到外地分娩或因緊急情況在非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醫療費用,先由女職工現金結付,然后持本人就醫證卡、居民身份證、出院小結、《生育保險聯系單》、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費用明細清單、原始發票等,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生育保險待遇審核結付手續。
生育醫療待遇及生育營養補貼、圍產保健補貼: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后,打印《生育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結付表》,女職工簽字確認后領取相關生育保險待遇金額。其中:生育醫療費用高于本市同類醫院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結付,低于定額標準的按實結付;符合規定的生育并發癥醫療費用可按規定結付;符合條件的女職工可同時申領生育營養補貼和圍產保健補貼。
二、蘇州生育保險報銷比例
生育保險基金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籌集和使用?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生育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給予補貼。生育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1)用人單位繳納的生育保險費
(2)生育保險基金的利息等增值收入
(3)按照規定收取的滯納金
(4)政府補貼資金
(5)其他依法應當納入生育保險基金的資金
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生育的醫療費用是指參保職工在妊娠和分娩住院期間,因產前檢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產、引產,所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其中,產前檢查的醫療費用按定額標準一次性補貼給職工個人,一次性產前檢查補貼標準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并向社會公布。因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產、引產的醫療費用,由社保經辦機構按定額標準結付給定點醫療機構。
參保職工分娩住院期間并發羊水栓塞、難治型產后大出血、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彌漫性微血管內凝血(DIC)、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重度妊娠合并肝內膽汁淤積癥、妊娠合并心力衰竭、妊娠合并腦血管意外、妊娠合并重度血小板減少、重癥產科感染、產科多器官功能衰竭等疾病,治療并發癥產生的符合生育保險基金規定的醫療費用,按生育保險規定,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因疾病、宮外孕、葡萄胎終止妊娠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是指職工因計劃生育實施國家和省規定的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皮埋(取皮埋)術、人工流產術、引產術、輸卵管或者輸精管結扎以及復通手術等,所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參保職工實施上述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由社保經辦機構按定額標準結付給定點醫療機構。
職工因實施前款規定的計劃生育手術引起并發癥的,在手術和住院期間,發生超過定額標準的醫療費用,按生育保險規定,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手術或者出院之后產生的上述費用,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延伸閱讀:蘇州生育保險繳費比例
繳費基數:
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1%按月繳納,參保職工個人不繳費。繳費基數的上、下限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公布的當年度職工社 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執行。
1、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2697元-16738元/月
2、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5036元-25178元/月
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單位職工工資總額0.5%(2015年5月1日起執行標準)
注:
1、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0.5%的比例按月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繳費比例由原來的1%下降至0.5%,并根據收支結余情況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2、生育保險費與其他各項社會保險費合并結算,由社保經辦機構或稅務部門按月征收。用人單位應當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逾期未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
繳費方式:
由單位負責繳交生育費用(員工個人無需繳交生育保險費用),單位一般通過賬戶轉賬渠道進行繳交。
繳費日期:生育保險費按月征收,用人單位應于每月5日前繳納生育保險費,從下月起開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繳費時限:生育保險通常規定是繳費滿一年,且生育時仍在繳費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險的相關待遇。
蘇州生育保險怎么報銷
1、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