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生育保險報銷流程如何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菏澤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1、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辦理時限及地址
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辦理地址:
菏澤市社會保障局
地址:菏澤市中華路916號 電話:0530-5310885
曹縣社會保障局
地址: 曹縣北轉盤東200米路南 電話:0530-3398000
單縣社會保障局
地址:單縣經濟開發區 電話:0530-4191204
鄆城縣社會保障局
地址:鄆城縣金河路東段 電話:0530-6523025
東明縣社會保障局
地址:東明縣工業路中段勞動大廈313室 電話:0530-7211832
鄄城縣社會保障局
地址:鄄城縣人民路36號 電話:0530-7211832
定陶縣社會保障局
地址:定陶縣東豐路東段 電話:0530-2213637
二、菏澤生育保險報銷多少錢
菏澤市女職工生育保險報銷標準
1、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1)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醫療費
(1)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后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于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
4、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菏澤市男職工生育保險報銷標準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參保男職工,可申請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和法定生育條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時,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并已為男職工正常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不含補繳、欠繳和中斷繳費)滿10個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且生育第一胎。
補貼標準:
符合上述條件的男職工,可申請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補貼標準為:流產的200元;順產的1200元;難產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三、菏澤生育保險報銷比例
因治療異位妊娠、妊娠高血壓綜合癥、前置胎盤、早期產后出血、胎盤早期剝離等生育并發癥或合并癥的住院醫療費,在一個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5萬元。住院起付線執行職工醫療保險住院起付線標準,其支付比例為:起付線以上、30000元以內的,按85%支付;30001-50000元的,按90%支付。
參保男職工,其配偶無工作單位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可按照生育醫療費標準的50%支付生育醫療費補助。
四、菏澤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并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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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菏澤生育保險繳費比例
(一)繳費原則。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和退休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二)繳費基數及比例。生育保險費與職工醫療保險費執行同一繳費基數;用人單位以全部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即“繳費工資”)為基數,按0.3%的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繳費工資低于上年度全市社會平均工資的,以上年度全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超過上年度全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300%為基數。
(三)繳費方式。用人單位的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在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時一并繳納。
二、菏澤生育保險待遇
(一)無妊娠并發癥或合并癥的生育醫療費實行限額支付:順產2200元;難產2500元;剖宮產4500元。多胞胎生產的,每多一胎增加補助200元。
(二) 因治療異位妊娠、妊娠高血壓綜合癥、前置胎盤、早期產后出血、胎盤早期剝離等生育并發癥或合并癥的住院醫療費,在一個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5萬元。住院起付線執行職工醫療保險住院起付線標準,其支付比例為:起付線以上、30000元以內的,按85%支付;30001-50000元的,按90%支付。
(三) 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和產前檢查實行定額支付:懷孕4個月以下實施流產手術的500元:懷孕4個月以上實施引(流)產手術的1800元:取放節育環200元;絕育及復通手術800元。
(四)產前檢查項目包括B超、胎兒監護、妊娠檢查等,檢查費實行定額支付,支付標準為500元。
(五)參保男職工,其配偶無工作單位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可按照生育醫療費標準的50%支付生育醫療費補助。
三、菏澤生育保險怎么辦理
(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本市各類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中央、省駐菏機關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根據社會醫療保險所屬關系,應到同級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生育保險參保登記手續。
(二)已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資料或繳納醫療保險費的票據,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生育保險參保登記手續。
(三) 實施后新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含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持批準成立證件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和組織機構碼證書及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到同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生育保險參保登記手續。
(四)改制、變更或撤銷的用人單位應在改制、變更或撤銷后的30日內,持改制、變更或撤銷的批文或者相關證明材料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改制、變更或注銷登記手續。
(五)參保人員增減變動時,用人單位應填寫《菏澤市生育保險參保職工基本情況變動申請表》,在辦理職工醫療保險增減變更手續時,同時辦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生育保險增減手續。
(六)同一用人單位的不同類別職工按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類別參加生育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