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生育保險報銷多少錢
1、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
補償標準為: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
2、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
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3、一次性生育補貼
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后,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
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
4、職工產假津貼
生育津貼補償到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本人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費由單位照發。
5、計劃生育手術費
包括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生育保險基金結付范圍。
列入生育保險基金結付范圍的生育并發癥病種包括:
羊水栓塞、難治型產后大出血、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彌漫性微血管內凝血(DIC)、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重度妊娠合并肝內膽汁淤積癥、妊娠合并心力衰竭、妊娠合并腦血管意外、妊娠合并重度血小板減少、重癥產科感染、產科多器官功能衰竭。
蘇州生育保險保險時間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立法,對生育職工給予經濟、物質等方面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其宗旨在于通過向生育女職工提供生育津貼、產假以及醫療服務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們因生育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經濟收入和醫療保健,幫助生育女職工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從而體現國家和社會對婦女在這一特殊時期給予的支持和愛護。
生育保險需連續買滿12個月,寶寶出生的18個月之內報銷,同時報銷時需在保。生育保險屬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規定各不一,有10個月,也有6個月甚至更低的。因此應以當地社保中心為準。
蘇州市社保中心提醒,女職工妊娠后或擬行計劃生育手術前,應憑用人單位開具的證明、本人身份證、結婚證(流動人口須同時出具《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夫妻雙方身份證),到戶籍或居住所在地社區、村(居)委會審核確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由社區、村(居)委會出具生育保險聯系單或節育手術服務聯系單;然后,女職工持本人社會保障卡、生育保險聯系單或節育手術服務聯系單,到自主選擇的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或計劃生育,所產生的符合生育保險結付規定的醫療費用,由社保經辦機構與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蘇州生育保險如何發放
生育醫療待遇及生育營養補貼、圍產保健補貼: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后,打印《生育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結付表》,女職工簽字確認后領取相關生育保險待遇金額。其中:生育醫療費用高于本市同類醫院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結付,低于定額標準的按實結付;符合規定的生育并發癥醫療費用可按規定結付;符合條件的女職工可同時申領生育營養補貼和圍產保健補貼。
注意事項:
1、女員工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為其連續繳費不足10個月的,生育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職工的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在用人單位連續繳費滿10個月后,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2、女員工到外地分娩或因緊急情況在非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先由本人現金結付,出院后12個月內,持相關材料到中心辦理費用結算手續。
3、生育醫療費用高于園區同類醫院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結付;低于定額標準的,按實結付。
4、生育津貼于女員工辦理上述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手續的次月,撥付至用人單位。
5、參保女員工因病理原因流產不享受一次性營養補助。
6、在國外以及港澳臺地區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按規定享受。
7、參保女員工因疾病、宮外孕、葡萄胎終止妊娠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按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刷卡結付。
8、參保女員工在圍產期的檢查費用按照醫療保險有關規定,持就醫憑證在定點醫院劃卡結付。
9、退休人員按照國家和省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免費享受國家規定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不支付其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