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產假新規定:河北省此次調整全省生育保險產假待遇的主要內容包括3條。一是增加獎勵產假60天。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8天外,另延長產假60天。
河北省人社廳下發《關于調整河北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相關政策的通知》,從1月1日起對全省生育保險產假待遇進行調整,以保障全省生育保險參保職工的切實利益。
河北省此次調整全省生育保險產假待遇的主要內容包括3條。一是增加獎勵產假60天。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8天外,另延長產假60天。按照河北省生育保險的相關規定,延長產假享受生育津貼待遇,津貼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出。正常生育產假合計158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增加15天。二是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獎勵產假30天。1月1日起自愿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證。即生育婦女不再享受獨生子女30天獎勵產假。三是取消晚婚晚育假45天。隨著我國人口形勢和女性初婚、初育年齡的變化,不再鼓勵晚婚晚育。
依法結婚登記,婚假可休18天
《條例修正案(草案)》刪除了“晚婚獎勵”,修改為“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獎勵婚假15天”。換句話說就是 國家規定3天+河北獎勵15天=18天。
獎勵婚假期間,享受正常婚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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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征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
生育保險是通過國家立法規定,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其宗旨在于通過向職業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幫助他們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
5月1日起各地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2015年關于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0.25個百分點和生育保險費率0.5個百分點的決定和有關政策規定,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工作,待國務院制定出臺相關規定后統一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