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生育保險包括哪些文件?
(1)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醫療部門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育女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職工生育醫療證審領表》
(5)《企業職工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證申領表》
(6)《企業職工生育醫藥費報銷申請單》
(7)《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核準結算表》
(8)《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外地就醫申請表》
(9)生育醫療費用票據、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等原始資料;
二、辦理生育保險的程序怎么走?
(1)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三、怎么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一)生育就醫身份確認:
女職工在懷孕16周后,凡享受人流、引產、產檢、生育等生育保險各項待遇時,由用人單位憑參保人的醫?ǖ结t保經辦機構進行就醫手續確認及申報生育定點醫院。
(二)需辦理備案女職工的申報:
1、辦理備案的女職工需提供以下資料:
(1)《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
(2)醫院診斷懷孕證明(證明懷孕周數)。
2、異地分娩女職工
參保人可申請境內異地分娩,分娩地不受本人或家屬居住地的限制。應填寫《異地分娩申請表》一式二份,到醫保經辦機構進行生育就醫手續確認。
(三)生育保險待遇的申領
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后五個月內,分別由女職工,男配偶所在單位申領生育保險待遇。除提供《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審核表》一式二份外,根據下列不同的情況,提供相關憑證:
1、順產、難產:
(1)《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
(2)《出生證》(原件);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
(4)難產的附帶醫院診斷證明書(原件);
(5)領取二孩指標符合晚育規定的,附單位證明。
2、嬰兒死亡:
(1)《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
(2)《死亡報告書》(原件)。
3、流產:
(1)《同意生育指標通知書》或《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提供戶口所在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證明;
(2)醫院診斷證明書(注明懷孕周數);
(3)《職工生育保險醫療費報銷審核表》用人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領取此表并審核醫療費后支付待遇。
4、男配偶假期工資:
(1)《出生證》;
(2)《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