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東省某些城市出現突擊征收社會撫養費現象,引發網友熱議:在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之前懷孕未分娩,應否繳納社會撫養費?相關政策法規出臺后,社會撫養費制度會否改變?
今天,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開幕,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草案正是此次會議的一項重要議程。該法修改后,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也將進行調整,其中就包括輿論廣泛關注的社會撫養費制度。法律法規如何完善?配套政策如何跟進?人們期待答案。
原有規定太原則,帶來疑問
老百姓將社會撫養費通俗地稱為“超生罰款”,生動反映了其與計劃生育政策之間的關聯。實際上,“社會撫養費”并不等同于“超生罰款”。社會撫養費的定位是一種社會補償性行政收費,而后者則是一種行政罰款。
2002年國務院出臺《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首次界定了社會撫養費的定義,即“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費用”。其背后的邏輯是,“超生子女”占用了更多的社會資源,因此“超生家庭”需向國家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
,導演張藝謀因超生繳納社會撫養費748萬元,將社會撫養費話題推至輿論高峰。有網站針對“張藝謀繳納748萬元社會撫養費是不是太重”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86%的網友認為“太重”。
公眾對“天價”社會撫養費咂舌之余,不禁發問: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是什么?這么一大筆錢花在哪兒了?
對于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辦法》是這樣規定的: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作為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征收數額。
由于《辦法》中的規定較為原則,長期以來,出現了全國征收標準不統一、征收情形不一致以及一些地方征收管理不規范、缺乏必要的監督和公開等問題。
亂象頻生亟須治理
近日,中紀委網站通報了幾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貪腐案例,其中包括基層計生部門工作人員截留、挪用巨額社會撫養費。
據統計,全國每年征收社會撫養費高達200多億元,其中大城市基本上繳財政,但地方基層則分配混亂。曾有媒體調查發現,社會撫養費主要在縣級財政流轉,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大頭”,還有一些地方的社會撫養費去向成謎。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翟振武在接受采訪時坦言,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體制一直受到質疑。“上繳財政的社會撫養費怎么撥款,有多少撥到了比如教育等相關領域,這在紙面上是筆‘糊涂賬’。”
如何治理社會撫養費征收和管理中的諸種亂象,關乎百姓民生。
國務院法制辦建議,廢止此前相關規定過于原則抽象的《辦法》。11月,法制辦將取代《辦法》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條例(送審稿)》在網上發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涉及征收對象和范圍的調整,比如明確界定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對象,統一征收標準,限制地方自由裁量權,規范征收程序。
全面二孩政策有望在本周落地,《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條例》的出臺或許指日可待。
另一個讓無數“超生家庭”頗有微詞的現象是,許多地方將繳納社會撫養費作為孩子入戶登記的前置條件,導致那些無力或不愿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家庭無法給孩子落戶,“超生子女”入學、就醫、就業等基本權益均無法得到保障。官方的一項調查可以反映該現象普遍存在:全國“黑戶”中,約有60%為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出生人員。
2015年12月1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強調把計劃生育等政策與戶口登記脫鉤。然而,“超生黑戶”家庭并沒有松口氣,他們擔心一旦讓孩子登記入戶,戶口登記資料就會被計生部門作為“超生”鐵證,強力催繳社會撫養費。這種擔憂并非杞人憂天,據報道,在江西等地明文規定計劃生育和入戶脫鉤后,一些給孩子上戶的“超生”家庭就遭遇強制征收社會撫養費。
登記戶口后被強制征收社會撫養費怎么辦?全面二孩政策即將落地,那些“二孩黑戶”能否免除社會撫養費?如果免除,那么早前因生育二孩而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家庭能否索要退款?如果不免除,“超生黑戶”登記戶口工作如何順利開展?
這些問題都是接下來的社會撫養費制度改革所繞不開的,如何更好地銜接中央部署,不僅是“超生黑戶”家庭的關注焦點,也牽動著無數民眾的利益神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