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關規定,參保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女職工妊娠不滿2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天;妊娠2個月以下3個月以下流產的,產假20天;妊娠3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30天;妊娠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產假為42天。
2011年6月30日前,女職工生育津貼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天乘以產假天數;2011年7月1日后,女職工生育津貼按職工生育時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檔案托管、靈活就業人員生育津貼按照生育時本人所在托管機構的所有檔案托管、靈活就業人員上年度生育保險平均繳費基數計發。
目前,威海生育保險的定額標準如下:(1)生育醫療費(包括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檢查費和治療費)每人2800元。(2)孕期檢查(不含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前的檢查)費每人 800元,其中孕期計劃內4個月以上引產的,每人1300元。(3)實施計劃生育手術費用標準:流產術、引產術費(包括手術費、藥費、檢查費和治療費)每人500元;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費每人150元;增加輸卵管結扎術費、輸卵管修復整形術(吻合、再通、整形)費、輸精管結扎術費、輸精管單側吻合術費,定額標準分別為每人540元、1258元、425元、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