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政策扶助自然生育多胞胎家庭,具體內容如下:
9月8日從省衛計委獲悉,我省近期出臺《關于對自然生育多胞胎家庭的子女實行扶助撫養的意見》,凡一胎(次)自然生育多胞胎子女4個及以上的,由政府扶助撫養兩個子女至18周歲。
《意見》規定的扶助對象為:夫妻雙方戶籍均在我省、符合現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未利用人工輔助生殖技術而自然生育多胞胎的家庭子女。
《意見》指出,由政府扶助撫養的多胞胎子女,自出生之日起,每人每月發給基本生活扶助撫養金1000元至滿18周歲,扶養金標準隨全省城鄉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費的增長逐步提高。自然生育多胞胎子女家庭,符合條件的納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由政府扶助撫養的多胞胎子女,從入幼兒園起到18周歲止,縣級教育部門及所在學校免去公雜費和從小學到高中階段的書本費;納入貧困殘疾兒童少年入學項目實施范圍,屬寄宿生的每人每學年資助1000元,屬走讀生的每人每學年資助400元,主要用于該子女學習用品用具費及寄宿生活補助。凡屬于農村戶籍,18周歲前考入國民教育本科以上院校并報到就讀的,列入農村貧困家庭大學生助學項目,享受貧困大學生助學金。
由政府扶助的多胞胎子女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范圍。子女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費用,由縣級財政給予全額補貼。符合條件的多胞胎子女醫療費用,經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報銷后,個人自負部分由縣級民政部門按政策給予醫療救助。
《意見》還提出,將由各級婦聯發揮職能作用,動員社會力量,對符合條件的家庭及子女從多方面給予關懷和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