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那么新媽媽們了解產假能休多少天嗎?下面思而學教育小編收集了相關資料給大家參考!
基本產假是98天 剖腹增加15天
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難產假
有些產婦的公司規定是15天,有些是30天,為什么是這樣呢?因為15天的規定是國家的,30天是廣東省的,企業在執行的時候子要不低于國家規定都是可以的。
第六條: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如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者),可增加產假三十天。屬于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按《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增加產假。
晚育假
目前深圳地區的晚育可以增加30天假期。晚育是指女子24周歲后生育第一胎哦,第二胎的產婦是不享受這個福利的。
依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日。城鎮其他人員實行晚婚、晚育的,可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表揚和獎勵。
此外再依據《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實行晚育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除按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享受假期優待外,女方增加產假十五天。
所以晚育一共是有30天的,其中廣東省15天+深圳15天。
獨生子女假
產婦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可以享受多35天的假期哦。
依據《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實行晚育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除按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享受假期優待外,女方增加產假十五天。
綜上所述,如果產婦是單胎的情況下:順產98天假期;順產+晚育128天假期;順產+晚育+獨生子女假163天假期;剖腹113天假期;剖腹+晚育143天假期;剖腹+晚育+獨生子女178天假期。
建議各位準備休產假的產婦,先申請基本產假(98天)+晚育假(30天),等具體生產以后憑醫院病歷或者以及獨生子女證再申請難產假(剖腹產的)(15天)和獨生子女假(3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