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縣人社局7日披露,根據《關于調整張掖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定額補助標準的意見的通知》,對該縣城鎮職工生育醫療費定額補助標準進行了調整,其中,難產調整額度最大,補助標準提高2500元。
補助標準調整為,順產(含7個月以上引產)由原1600元調整為2350元;難產由原2000調整為4500元;一胎多生的,由原每多生育一個補助400元調整為800元;實施絕育、輸卵管復通術發生的醫療費定額補助標準由原1200元調整為1700元;懷孕滿4個月至7個月內流產的,補助標準由原400元調整為1800元;每兩年為參保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體檢,體檢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以上前五項實際發生額低于規定標準的按實際發生額支付。調整后的標準將從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