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程:
女職工懷孕五個月內到市醫療保險中心辦理《生育保險登記卡》→生育后四個月內持有關材料到醫療保險中心審核→報銷、領取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
2、攜帶材料:
⑴生育保險登記卡
女職工懷孕五個月內持準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照片一張、醫療保險卡,每月20日—30日(工作日)到市醫療保險中心辦理。二胎需夫妻雙方單位提供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說明詳細原因)。逾期未辦理者需單位加開證明(解釋未及時辦理的原因)。
⑵報銷生育費用
①生育報銷(含7個月以上引產):住院病歷復印件(病案首頁、醫囑、手術記錄、出院小結)、費用明細單、出院證、住院結算發票原件、嬰兒出生(死亡)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生育登記卡、圍產期保健有效票據原件、醫療保險卡。②流產、引產: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妊娠終止有關證明或定點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手術證明(思而學教育單)、單位計生辦證明(說明婚育史、節育措施實施情況、流產原因,是否符合計生政策)、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有效費用票據原件、醫療保險卡、結婚證原件、復印件一份、B超診斷報告,住院者需提交住院病歷復印件(病案首頁、醫囑、手術記錄、出院小結)、費用明細、出院證及診斷證明書。
⑶上環、取環
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計劃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手術證明(思而學教育單)、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有效費用票據原件、醫療保險卡。
⑷因急診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或流產/引產
報銷必須提供急診診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