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報銷范圍包括:
計劃生育手術費(門診和住院)、產前檢查費用、生育醫療費用(不包括嬰兒費和超出支付標準的床位費)。以上費用報銷的前提是:不超出醫保規定的藥品和醫療項目目錄。
參保人在自己選定的醫保定點醫院發生上述費用后,參保個人先現金墊付,并將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明細、處方、原始收據及相關證明妥善保存。生育保險報銷需要是參保職工生育或流產后由所在單位在職工產假結束回到工作崗位后到區保險處申報生育保險待遇,申報時應提供《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手冊中應有編號)原件、復印件,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復印件及醫療費發票,剖腹產還需提供醫院出具的剖腹產證明。引流產需提供《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手冊中應有服務編號)原件、復印件,診斷書、門診病歷原件復印件以及醫療費發票。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一是違反國家或本市計劃生育規定發生的醫療費用;
二是因醫療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
三是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
四是按照規定應當由職工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五是嬰兒發生的各項費用;
六是超過定額、限額標準之外的費用;
七是不具備臨床剖宮產手術特征,職工個人要求實施剖宮產術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額標準的費用;
八是實施人類輔助生殖術(如試管嬰兒)發生的醫療費用。
生育保險報銷范圍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補償標準為: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
二、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補貼,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后,在領取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
四、生育津貼補償到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本人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費由單位照發。
五、計劃生育手術費,包括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生育保險基金結付范圍。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報銷流程、所需材料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有以下兩個條件:
(一)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二)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具體如下:
一、生育保險待遇申領
1.申請人提供資料:
a、計劃生育證明(即準生證)
b、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即出生證)或戶口簿
c、診斷證明(生產醫院開的生產證明,出院時開的)、費用憑據(出院時打印的)
d、本人身份證(代辦的提供代辦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e、屬異地或境外難產提供住院費用明細
f、屬異地或境外剖腹產提供:生育保險人流報銷。
(1)手術證明
(2)費用憑據
二、到醫療生育待遇審核部門辦理(社保局)
三、符合條件即可辦理,憑辦理憑證即可到銀行領錢
領取生育保險待遇須攜帶以下材料:
(1)單位須提供單位介紹信;
(2)女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并提供18位社會保障號);
(3)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生育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原件及復印件;
(4)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嬰兒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醫療費收據原件(包括產前檢查的醫療費收據原件);
(6)住院病歷首頁及醫囑單復印件(有生育并發癥者,須提供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的,須在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上加蓋醫院公章。
引、流產須攜帶以下材料:
⑴ 單位須提供單位介紹信;
⑵女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并提供18位社會保障號碼);
⑶未生育者須提供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生育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復印件,未領取生育證者,須持結婚證復印件及女職工單位計生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已生育過的女職工不用提供;
⑷ 醫療費收據原件;
⑸ 手術證明或假條原件;
⑹病歷復印件。(住院引、流產的需復印病歷首頁及醫囑單復印件)
計劃生育手術 須攜帶以下材料:
⑴ 單位須提供單位介紹信;
⑵女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并提供18位社會保障號碼);
⑶ 檢查費、手術費收據原件;
⑷ 手術證明或假條原件;
⑸ 病歷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