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政策調整別走向極端
就生育政策改革,各省很多代表、委員提出了自己的提案、議案。如廣東省政協特聘委員江佐中打出了“爭取先行先試放開生育二孩”的紅色橫幅;河南省人大代表董廣安提交了關于“河南推進全國全面放開二孩生育”的建議。而山西省衛計委副主任梅志強的觀點,則堪稱“一語驚人”:他建議在“十三五”全面放開二孩政策,并說:“應盡早重視人口的結構調整,從政策和機制上讓我們的子女生育兩個孩子,而且一定要生下兩個孩子!
要緩解中國人口生育率過低、老齡化嚴重、性別結構失衡、勞動力短缺等一系列人口問題,確有必要考慮適時調整生育政策,以適應當下的“人口新常態”。饒是如此,“一定要生下兩個孩子”這樣的號召仍未免偏頗了些。
當今,歐洲多數國家及日本、韓國等都在鼓勵生育,且出臺了五花八門的鼓勵生育措施,但得看到,鼓勵跟強制不是一回事。二者之間存在著一條清晰的底線,這個底線就是,應該怎樣對待公民的自主生育權利。
強制生育不僅缺乏科學性合理性,更缺乏可操作性。一方面,多年來育齡人口特別是育齡婦女的生育能力已遭受重創,很多人想生也生不出來了。另一方面,人們的生育觀念已發生顛覆性轉變,不是政府讓生就必定去生。如果有人硬要把這樣的辦法付諸實施,對將要執行這項政策的計生干部來說,何嘗不是一場西西弗斯苦役?實質上,不僅政府無權強迫民眾生二孩,就連每家的“大孩”也無權干涉父母生不生“小孩”。
在前面所述這些兩會代表、委員的議案、提案中,提倡“放開二胎”的占了相當大的比例。而極端化的“強制生兩孩”,其實尤為罕見。在對生育政策進行審視時,或許有必要對偏“穩健”的政策予以評估考量,至于違背倫理與常識的“強制生兩孩”,也只能權當戲言。
生育政策改革,猶如步行者要跨越一條溪流,得掌控好力度一躍而過,如果在岸邊抬起腳時又猶猶豫豫地墊上一小步,或者邁過頭,落水濕鞋或摔跟頭就難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