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費繳滿一年且繼續繳費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順產分娩最高可報銷2300元
我市懷孕職工能享受哪些生育保險待遇?生育保險費的繳費標準是怎樣的?不少市民對生育保險待遇充滿疑問,本期將為大家詳細解析我市生育保險的有關政策。
日前,市政府發布了關于貫徹實施《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的通知。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1月1日前已分娩、或已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參保職工按原標準享受待遇。
生育保險費繳納比例上調至1%
我市執行新的生育保險政策,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本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的0.4%繳納,上調至按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的1%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
用人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超過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乘以本單位職工人數之積的,按照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乘以本單位職工人數之積計征。用人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乘以本單位職工人數之積的,按照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乘以本單位職工人數之積計征。用人單位無上月職工工資的,以本單位本月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計算。
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并且繼續為其繳費,是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之一。參保人參加生育保險未滿一年已發生生育保險相關費用的,可繼續參保至滿一年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相關待遇。
生育保險待遇中新增生育津貼待遇
根據通知,列入我市生育保險待遇支付項目的有生育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費用、生育津貼。調整后的生育保險待遇中新增了生育津貼待遇,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或本人申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用人單位已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生育保險津貼的,由用人單位自行沖減。
值得一提的是,職工未就業配偶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其生育醫療費用參照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待遇標準執行,享受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參照職工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標準執行。職工未就業配偶已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待遇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享受職工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申報待遇要求在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1年內申報,逾期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以上待遇支付水平將根據我市生育保險基金的支出情況適時調整,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報市政府同意后實施。
順產分娩最高支付限額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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