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指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貼的情形: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那么最新聊城生育津貼發放標準和領取流程是什么,可以領多少錢。
一、聊城生育津貼發放標準
職工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山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和《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計發。
機關事業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工資仍按原渠道發放。
生育津貼和工資不能重復享受。
1.生育產假天數:正常生育的為98天;難產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職工產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
2.流產產假天數: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享受產假42天。
二、聊城生育津貼領取流程
1、申請:申請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及生育津貼申報材料,向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生育津貼支付。
2、受理:核對材料是否齊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審查:審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規;審核是否符合辦理條件;審核不通過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對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按統籌地區規定進行待遇審核,錄入信息系統,打印費用審核單;通過信息系統、書面單據,對審核結果進行復核確認。
4、決定:業務辦結及反饋。根據復核結果結算、支付生育津貼,告知辦理結果。
5、送達:告知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