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指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貼的情形: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那么最新營口生育津貼發放標準和領取流程是什么,可以領多少錢。
一、營口生育津貼發放標準
女職工正常分娩的應在分娩前由用人單位為其連續足額繳費滿10個月(早產的應連續繳費至10個月),并連續繳費至女職工產假期滿方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連續繳費不足10個月的,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男職工護理假津貼參照上述規定執行。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前后生育保險繳費時間連續計算,職工調轉或在同一用人單位工作期間繳費中斷,且中斷時間不超過3個月的,用人單位整體補繳中斷期間保費的視為連續繳費。
女職工生育或計劃生育所享受生育津貼,按照其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生育津貼計發天數計發。參保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發;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發。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和《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假期限確定。
生育津貼與工資不得重復享受。財政供養人員產假工資由原渠道解決,不享受生育津貼;差額事業單位人員,按上述生育津貼支付標準計算,在支付生育津貼時需扣除財政負擔的部分工資,支付其余部分。退休人員不享受生育津貼。
二、營口生育津貼領取流程
1、申請:申請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及生育津貼申報材料,向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生育津貼支付。
2、受理:核對材料是否齊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審查:審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規;審核是否符合辦理條件;審核不通過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對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按統籌地區規定進行待遇審核,錄入信息系統,打印費用審核單;通過信息系統、書面單據,對審核結果進行復核確認。
4、決定:業務辦結及反饋。根據復核結果結算、支付生育津貼,告知辦理結果。
5、送達:告知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