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超生二胎最新政策 新疆超生二胎處罰最新消息
根據《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貫徹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為維護公民合法權益,保證執法程序的合法性,特制定本程序。
一、征收程序是指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委托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據《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不符合規定生育的當事人作出的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決定要履行的程序。
二、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由縣級計劃生育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征收決定;或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征收決定。
計劃生育部門也可以出具委托函,委托當事人所在單位代為征收。
三、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據《條例》有關規定,對不符合規定生育的,應對當事人進行調查,填寫《調查筆錄》,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可靠。
四、確認當事人不符合規定生育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其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需作出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決定,填寫《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書》。
五、《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書》應由作出征收決定的部門或機構指派專人在5個工作日內送達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可由其成年家屬簽收;當事人指定了代收人的,送達人員可將征收決定交代收人簽收;當事人或其代收人拒絕簽收征收決定的,送達人員可請當地組織(單位)代表或其他人到場作為見證人員,說明征收決定的內容、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蓋章,將《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書》留在當事人處即視為送達。
直接送達有困難的,(作出征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部門)可以通過郵局用掛號信的方式把征收決定書郵寄給當事人,當事人收到郵件后,在掛號信回執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也可以委托當事人所在單位代為轉送,受委托的單位收到征收決定后,必須立即交當事人簽收。當事人在送達回執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六、《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書》從送達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征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足額繳納社會撫養費。
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作出征收決定的部門或機構申請分期繳納。經調查、批準,當事人應與作出征收決定的部門或機構簽訂《社會撫養費分期繳納協議書》,并按協議要求分期繳納社會撫養費,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七、當事人對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不服的,可按法定程序申請復議或起訴。
對未在法定時間內申請復議或起訴,又拒不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當事人,作出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的部門或者機構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填寫《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書》),并按規定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當事人足額繳納社會撫養費后,收繳的部門或機構應向當事人出具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社會撫養費收據。
八、執行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的工作人員,必須持有自治區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頒發的《行政執法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