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離開戶籍所在地時,千萬邊忘記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哪些人需要辦理《婚育證明》
1、離開戶籍所在地;
2、擬在異地居住30天以上;
3、年齡在18-49周歲之間育齡婦女;
4、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探親、訪友、就醫、上學、出差等除外)。
辦理程序
本人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申請→村(居)委會出具證明→戶籍所在鄉鎮(街道)計生辦審核發證→現居住地驗證
所需提供的資料
1、夫妻雙方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
2、村(居、社區)或者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節育證明(已生育子女的);
3、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