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二胎新政策
3月20日,《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通過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四川省"單獨兩孩"政策正式實施.以下八種情況可以生育兩孩。
1、第一個子女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有可再生育的;
2、夫妻雙方一方為獨生子女的;
3、農村人口夫妻一方為二等甲級以上傷殘軍人的;
4、農村人口中夫妻一方為二甲以上傷殘軍人的;
5、農村人口中幾個親兄弟只有一個生育能力的;
6、盆軸山區和經濟建設區的市批準的盆地在內的山區鄉(不含行政區域內的平壩、丘陵、河谷地帶)農村人口中,缺乏勞動能力的獨生女戶;
7、盆周山區縣的邊遠高寒大山區的農村戶口中的獨生子女戶;
8、婚后患不育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收養一個子女又懷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