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產假延長至3年!北京人大代表的一個建議,迅速成為網絡熱點話題。
記得兩年前也曾因為產假引起一陣議論,那是通過《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8天,比原先增加了8天。缺假少假,是國人的普遍感受,尤其是產假,很多我們這一代的母輩都有過“血淚史”,我媽就常對我憶苦思甜:想當年,生了你,40多天就上班了!即使到我上班的時候,產婦雙滿月就來上班,也不是罕見的事情—某學校的一位女性領導,雖然30來歲才生育,但不足雙滿月就匆匆來上班,實在讓人看得于心不忍。
這幾年,產假福利的確越來越被人重視,也很少有如前所述的“鐵媽媽”了,放棄乳兒責任,匆匆來上班,也越來越得不到輿論支持。此次人大代表的建議,受到廣泛熱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眾對待工作壓力、對待生活壓力的間接釋放。從“理想狀態”出發,公眾固然希望有個美好而漫長的產假,但對絕大多數中國女性來講,相信更多人認為那只是一個美好但并不現實的建議,畢竟3年還是“太長”。
事實上,國際“慣例”的產假,也不是一味求長:在美國,只有不帶薪產假12周;在日本,有14周的帶薪產假;在英國,產假最長可申請52周,而僅僅最后13周是無薪產假。最幸運的,就要算瑞典,女性可以有16個月的帶薪產假,其費用由國家和雇主分攤。相比之下,中國女性的產假“福利”,也還算中規中矩了。另外,很重要的一個事實是,歐美根本沒有“坐月子”的慣例,北歐的高福利,更多是看重母親對幼子的教育功能。
其實,仔細想想,大眾的本意并不在于是否按照提案內容延長至3年產假,也并不奢望能夠有相應的財政補貼。畢竟,那不現實,但值得注意的是,從假期構成和假期總量來說,我國現有的假日在民眾看來,似乎還有很大的“上升空間”,這也是每每談及假日,公眾就給予出前所未有的熱情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