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二孩”準生證需要哪些手續,流程又是怎樣?
辦“單獨二孩”準生證 需13項證明3個章
走訪多個社區,大部分社區負責計生的干事都表示遇到過來咨詢或辦理的,雖然“單獨二孩”辦理程序已簡化,但大部分居民在準備材料時還是有點亂。
于是,本報記者模擬辦理“單獨二孩”指標,以最簡化的條件辦理,預計共需提供13項證明及證件,但大多以提供現有相關證件為主,需要蓋章的程序較少。
以夫妻雙方戶籍均為本省市戶口,獨生子女一方父母也均為本省、市戶口且婚育情況未變動并可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夫妻也可提供一胎生育指標的情況為申請“單獨二孩”最簡化的一種情況,需要各種證件及證明13個,共需蓋3個章。
獨生子女一方父母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1本)
結婚證(2本)
戶口簿(1本)
如果獨生子女一方父母婚育情況有變動或未辦理過光榮證,就需要加開生育子女情況證明一份,該證明需要蓋章。
其中涉及蓋章的主要是,獨生子女父母到戶籍所在地(或存檔單位)社區開具的生育子女情況證明(分別去單位可能開兩份)的一個章,生育子女情況證明(1份)
醫學妊娠診斷證明(1份)
夫妻雙方戶口本(同一戶口簿需原件及復印件1份)
雙方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共2份)
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共2份)
街道領取的生育指標審批表
夫妻雙方提供了一胎生育指標而省略了夫妻雙方婚育證明,需要蓋章的程序簡化了,只是審批表上男、女方戶籍地審核意見章各一個,區、縣(市)審批意見章一個。
提醒
皇姑區一社區計生干事說,實際操作起來,還可能需要更多手續,例如申請人的一胎指標或申請辦理初次生育登記手續的記錄找不到了,夫妻雙方還要回各自單位開婚育情況證明。一旦涉及到夫妻一方或獨生子女父母一方是外省、市戶籍的,要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生育情況證明,而且可能要求當地社區、街道都蓋章,所以請這種情況的居民先到社區咨詢所需手續,以免耽誤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