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實施“單獨二胎”政策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今日全文播發。《決定》提出,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這標志著延宕多年的“單獨二胎”政策將正式實施。
“據我所知,‘單獨二胎’政策將不會分省試點,而是一次性全面放開。”接近國家衛計委的一位人士表示,接下來是依據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各個省份的人大或人大常委會修改各自的《計劃生育條例》,將新政策在法理上予以確認。這一步驟預計在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即可進行。
6年前已開始準備方案
至遲從2007年開始,包括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社會學院等在內的數家研究機構就已接受當時的國家人口計生委委托,就生育政策的進一步調整完善展開調研。
1月,在國家人口計生委下發的《國家人口發展“十二五”規劃思路(征求意見稿)》中,就提到要“穩妥開展實行‘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政策試點工作”。
當時由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翟振武教授帶領的團隊制定的試點方案是 “三步走”:即從開始,首先開放東北地區及浙江等省試行“單獨”二胎政策;第二步,放開京滬等省份;第三步,前,在全國全面放開“單獨二胎”政策。
翟振武的這一方案在下半年經過修改微調后曾提交國務院。7月,在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半年工作暨綜合改革工作會議形成共識:在自愿原則下,可選擇一些試點省份進行“單獨二胎”試點。
但因部分非計生系統的官員及學者的反對,加上國家人口計生委人事變更、“十八大”召開和隨后的國務院政府機構改革等眾多因素,“單獨二胎”政策一度擱置。
今年3月,國務院進行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國家人口計生委與衛生部合并成立國家衛計委。在6月確定了衛計委的“三定”方案后,啟動“單獨二胎”一事再次進入官方議程。
單獨二胎新政策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單獨二胎”是指夫妻雙方一人為獨生子女,即可生二胎。隨著第一代獨生子女進入生育高峰,計劃生育今年成為熱點話題,多位委員和黨派提案都涉及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政策的修改完善。
《*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規定,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單獨二胎”核心內容:
單獨二胎政策是指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又稱單獨兩孩政策。
單獨二胎政策的適用范圍:
單獨兩孩政策適用于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夫婦。一般地講,獨生子女是指本人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
也就是說,夫妻雙方只育有一個孩子,且沒有再生育打算的視為“獨生子女”。若獨生子女父母離婚,未再婚前,那么原先辦理的《獨生子女證》有效。夫妻雙方離婚后,一方再婚又離婚但未生育子女的,與原配偶復婚后,原來辦理的《獨生子女證》依然有效,之前所生子女還是“獨生”。
單獨二胎政策的實施方式: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按照這一規定,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對再生育政策作出了具體規定。這次啟動實施單獨兩孩政策,由各地依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通過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修訂地方條例或作出規定,依法組織實施。
實施單獨二胎政策的時間:
1、各省市實施的時間:
啟動實施單獨兩孩政策,全國不設統一的時間表,將由各省(區、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時間。但是,各地啟動實施的時間不宜間隔得太長。
2、單獨夫婦申請再生育的時間:
當夫婦倆的戶籍所在的省份修訂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或人大常委會作出了專門規定,允許單獨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請再生育了。如果夫妻倆的戶口不在同一個省(區、市),只要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允許單獨夫婦生育兩個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請再生育。
我國生育二胎的新政策
(癸巳年)11月15日,單獨二胎正式開放,如進展順利,將于年底或年初試行;同時,關于之后全面放開“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擬議中。
由于單獨二胎政策的實施,我國生育政策就發生了改變。由70年代初的“只生一胎”,到本世紀初調整到“雙獨二胎”,最后演變成現在“單獨二胎”。無疑是政策不斷進步的表現。
到,我國的生育政策就變寬了。那么,單獨二胎實施后,我國的生育政策就變成這樣的了:
1、第一胎子女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不孕(育)癥,符合規定收養一個子女后病愈懷孕的;
3、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4、妻雙方均為在全國一千萬人口以下少數民族的;
5、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的;
6、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搶險救災、見義勇為致殘喪失正常勞動能力的人員,烈士的獨生子女。
7、夫或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二胎。
此外,各地還有各自不同的規定,比如江西、河南、江蘇等地規定,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在煤礦井下連續從事采礦作業5年以上,并仍在從事煤礦井下采礦作業,只生育一個女孩的,可生育二胎;河北、山東等地規定從事海洋作業的沿海漁區的漁民,只有一個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山東省還規定夫妻一方因非遺傳性殘疾失去勞動能力,只生育一個女孩的也可再生育一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