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津貼、生育生活補助:
生育津貼標準以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基數計算;同時給予生育生活補助:
1、正常分娩(含懷孕7個月以上早產)的,享受三個月生育津貼,生育生活補助1500元;
2、難產(含剖宮產)的,享受三個半月生育津貼,生育生活補助20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生育生活補助2000元;
4、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一個半月生育津貼,生育生活補助600元;懷孕不足4個月流產或患子宮外孕的,享受半個月生育津貼。
(二)計劃生育手術補貼:
1、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補貼150元;
2、絕育手術補貼1500元;
3、復通手術補貼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