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州媽媽,公司有幫我買生育保險,是市的!在我懷孕18周的時候申請了生育保險,就是在醫院產檢時可以掛賬的都不用自己付錢,現在我都已經懷孕7個月了,我想請問一下在廣州用過生育保險的媽媽們,這在產后要怎么報銷的?聽說報銷的是產假期間的工資、營養費什么的~這又是怎么算的呢?報下來的錢我可以拿多少呢?還有我需要準備什么資料?麻煩清楚的媽媽指教一下,萬分感謝
一、生育保險是什么?
生育保險是指婦女勞動者因懷孕、分娩導致不能工作,收入暫時中斷,國家和社會給予必要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生育保險的目的,是為了保證生育狀態的勞動婦女的身體健康,減輕其因繁衍后代而產生的經濟困難,同時也是為了保證勞動力再生產的延續。生育保險不單單是指對女職工生育子女所花費的生育手術費、住院費等費用的補償,還應當包括通過建立社會生育基金的方式,對女職工在規定的生育假期內因未從事勞動而不能獲得工資收入的補償。
市場經濟條件下,完全由企業負擔女職工“產假工資”的方法,將會成為企業拒絕招用婦女的借口,加大婦女的就業難度,同時,也不利于企業的市場競爭。因此,通過生育保險制度的建立,將女職工生育費用負擔平均化,使用人單位均衡負擔生育保險基金,這對于促進婦女就業,促進各用人單位履行社會事務的義務,促進企業間的公平競爭,增強企業活力,都具有重要意義。
二、怎樣辦理生育保險?
1、生育就醫身份確認:
女職工在懷孕 16 周后,凡享受人流、引產、產檢、生育等生育保險各項待遇時, 從2005 年 9 月 1 日起 , 由用人單位到“醫保中心”進行就醫手續確認及申報生育定點醫院。
2、需辦理備案女職工的申報:
(1) 辦理備案的女職工需提供以下資料:
《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原件);《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醫院診斷懷孕證明(證明懷孕周數)或圍產手冊(原件)
(2) 軍人軍屬人員
軍人軍屬人員不受參加生育保險累計滿一年的限制。在享受各項生育保險待遇前,需提供另一方的軍官證或士兵證和結婚證(原件)。軍人軍屬人員須先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然后到醫保中心進行生育就醫手續確認。
(3) 關閉、破產企業女職工
經政府批準,企業在被批準關閉或法院裁定破產之月,應填寫《廣州市關閉,破產企業懷孕女職工名 冊》一式三份,連同本單位關閉或破產的證明文件及復印件,以及女職工懷孕診斷證明(注 明懷孕周數及有醫院蓋章)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然后再到醫保中心進行生育就醫身份確認。
(4) 當年從機關調入企業人員
當年轉業,復原,退伍的人員及機關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或從機關事業單位調入企業的人員不受參加生育保險累計滿一年的限制,從參保當月起(十二個月內),單位無欠費的,憑相應證件或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然后再到醫保中心進行生育就醫手續確認。
(5) 原來在省社保或是在外地參保后轉入本市人員
提供省社保局或外地社保機構出示的參加生育保險年限的證明,在本市必須是參保狀態,并且參加了生育保險,本市與外地或省社保的生育繳費年限累計滿一年的,先報社保經辦機構備案,再到醫保中心進行生育就醫身份確認。
三、生育保險待遇的申領
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后五個月內,分別由女職工,男配偶所在單位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提供以下資料:
(一)《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原件)。
(二)《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審核表》一式二份。
(三)根據下列不同的情況,提供相關憑證:
1 、順產,難產:
(1)《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
(2)《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復印件):
(4)難產的附帶醫院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5)領取二孩指標符合晚育規定的,附單位證明。
2 、嬰兒死亡:
(1)《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
(2)《死亡報告書》(原件及復印件)。
3 、流產:
(1)《同意生育指標通知書》或《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提供戶口所在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醫院診斷證明書(注明懷孕周數)(原件及復印件);
(3)《廣州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醫療費報銷審核表》用人單位先到醫保中心領取此表并審核醫療費后,再由社保中心支付待遇(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