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保主要分為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職工社保主要分為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此次調整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通知要求及四川省《關于發布2017年全省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公告》和樂山市統計局公布的2017年樂山市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有關數據情況進行的。
2017年四川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1631元(5969元/月);
2017年樂山市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53764元(4480元/月)。
2018-2019年樂山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養老保險
參加的職工按照的企業單位參保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按本人2017年工資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確認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2017年度四川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0%(17907元/月)確定,下限按照2017年度四川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0%(2388元/月)確定。
生育保險
參加的職工按照的企業單位參保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按本人2017年工資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確認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2017年度四川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0%(17907元/月)確定,下限按照2017年度四川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0%(3582元/月)確定。
醫療保險
參加的職工按照的企業單位參保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按本人2017年工資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確認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2017年樂山市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13440元/月)確定,下限按照2017年度樂山市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100%(4480元/月)確定。
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參加的職工按照的企業單位參保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按本人2017年工資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確認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2017年樂山市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13440元/月)確定,下限按照2017年度樂山市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2688元/月)確定。
2018-2019年樂山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9%,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6%,個人繳0.4%;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5%,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6%,個人繳2%;